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 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 > 报考指导 > 2016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大纲(4)
2016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大纲(4)
2016-08-29 14:22 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网 http://nmg.huatu.com/zfgj/ 文章来源: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
【政法干警笔试辅导课程 咨询电话:0471-3248222】
二、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评价。
第四章 正当化事由
第一节 正当化事由概述
一、正当化事由的概念
二、正当化事由的种类
第二节 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
二、特别防卫
特别防卫的概念;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基本特征;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制条件、限度条件、特别例外限制。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的概念;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相关阅读——
(编辑:悦涵)
下一篇:没有了
内蒙古华图关注
延伸阅读:2016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大纲 政法干警考试大纲
- 2016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大纲2016.08.29
- 2016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大纲2016.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