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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大纲
2016-08-29 13:38 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网 http://nmg.huatu.com/zfgj/ 文章来源: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
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网: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内蒙古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加强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工作,特制定2016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以下内容为2016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大纲,各位考生请认真阅读。欢迎加入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交流群:242344493。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
民法学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1
目录
I.考查目标………………………………………………………2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2
III.考查内容………………………………………………………3
IV.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19
I.考 查 目 标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总论 约20%
物权 约20%
债权 约20%
人身权、婚姻家庭、继承权 约20%
民事责任 约20%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简答题 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论述题 1小题,20分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III.考 查 内 容
第一部分 总 论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三)民法的渊源
1.制定法
2.习惯
(四)民法的适用范围
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3.对人的适用范围
(五)民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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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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