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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 I 考试大纲(26)
2012-08-01 15:56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nmg.huatu.com/ 文章来源:政法干警服务网
第二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婚姻的概念;家庭的概念。
二、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
关系。
三、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
四、亲属
亲属的概念;亲属的种类;亲等及其计算方法。
第二节 婚姻的成立、效力和终止
一、婚姻的成立
结婚的条件;结婚的程序;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二、婚姻的效力
配偶身份权;夫妻财产制。
三、婚姻的终止
婚姻终止的原因;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父母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收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收养的条件。
二、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权利和义务。
三、祖孙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和种类
二、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保护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平等原则;养老育幼原则;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原
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三、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继承权的发生根据;继承权的行使;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放
(编辑:张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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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政法干警招考,政法干警民法大纲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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