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 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 > 招考信息 > 2012 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 I 考试大纲(14)
2012 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 I 考试大纲(14)
2012-08-01 15:56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nmg.huatu.com/ 文章来源:政法干警服务网
第三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四节 监 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人的设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职责
四、监护的终止
第五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结果;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七节 个 人 合 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个人合伙的类型
三、个人合伙的成立
四、个人合伙的变更
五、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与其他组织
第一节 法 人 概 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分类
(编辑:张新霞)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
延伸阅读:政法干警招考,政法干警民法大纲I
- 2012 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 II 考试大纲2012.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