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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 I 考试大纲(2)

    2012-08-01 15:56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nmg.huatu.com/ 文章来源:政法干警服务网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的定义,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 13 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

      3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的意义。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 犯 罪 客 体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在刑法条文中的体现;犯罪客体的意义。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概念和内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二、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纯正不作为犯与不

      纯正不作为犯。

      三、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概念;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四、刑法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

      刑法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4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第四节 犯 罪 主 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不满 14 周岁为完全不

      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 16

      周岁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

      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确认;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

      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四、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五、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罪过形式);犯罪主观方面

      与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二、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的异同。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过

      失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

      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

      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

      及评价: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编辑:张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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