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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 II 考试大纲(20)
2012-08-01 16:20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nmg.huatu.com/ 文章来源:政法干警招生服务网
民事主体的变化;债权制度的发展;继承制度。
四、经济立法
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立法;专卖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秋审制度。
第五章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第一节 清末法律制度
一、“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钦定宪法大纲》;
谘议局与资政院;《十九信条》。
二、修律活动
指导思想:“中外通行,有裨治理”;修订法律馆;《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
清民律草案》;商事立法及其特点;礼法之争;法院组织法与诉讼法;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
历史意义。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
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司法机关的调整;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
史意义。
二、其他革命法令
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原则;立法活动的特点。
二、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
(“贿选宪法”。)
三、刑事立法
《暂行新刑律》;单行刑事法规。
(编辑:张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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