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遴选公务员、择优比选科级干部和党群事
发布时间:2023-05-09 13:39:34
来源: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遴选公务员、择优比选科级干部和党群事业单位比选调入工作人员73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畅通渠道、拓宽来源、优化结构、增强活力,规范优化调配交流方式,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择优比选科级干部和党群事业单位比选调入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遴选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比选计划
本次为市直属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40名,择优比选科级干部19名,为党群事业单位比选调入工作人员14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表》)、《2023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择优比选科级干部职位表》(以下简称《择优比选职位表》)和《2023年度赤峰市直属党群事业单位比选调入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比选调入职位表》)。
二、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1.报名范围
(1)赤峰市旗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2)赤峰市旗县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3)中央、自治区及赤峰市设在旗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报名。
2.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含)。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等,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6)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另有年龄要求的以《公开遴选职位表》为准。
(8)职务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