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乱象丛生 治理汽车市场刻不容缓(2)
发布时间:2014-04-16 10:43:56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来源:半月谈网
破除汽车市场垄断迫在眉睫
曾经有“内喉”在媒体曝光一个汽车4S店“宰人原则”:车主有专业知识的,就赚个合理利润;只有常识没有专业知识的,可以放心宰;连常识也没有的,就往死里宰。此说是否偏颇不得而知,但汽车4S店宰客,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还有城市汽车4S店集体签订“修车不宰客”承诺书,十分搞笑。汽车销售环节,价格很透明,利润不高,靠卖新车根本无法维持4S店正常运转——土地成本、建店成本和运营成本压得4S店喘不过气来,只能在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环节磨刀霍霍。
既然汽车4S店的水很浑、很深,车主们为何还要往里趟,引项待宰?一是无知。对大多数车主来说,仅有的那点汽车常识根本无法冲破4S店故意制造的信息屏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信息贫乏的人总是处于不利地位。二是无奈。因为一些品牌汽车零配件供应处于垄断状态,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不修拉倒。明知挨宰,有时也别无选择。
其实,不仅是国内汽车“零整比”畸高,远远超出国际通行的合理区间,进口整车价格也比国外高出一大截。如某知名品牌汽车低功率版,国内售价区间为82.1万~110.6万元,在美国市场售价区间为4.62万~5.2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9万~33万元),英国市场售价区间为4.26万~5.17万英镑(约合人民币42.5万~51.6万元)。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与汽车零配件不同的是,进口整车价格偏高存在一个高税率问题,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消费者购买还要交10%购置税),将进口汽车价格大大拉高。共性则是,现行管理办法制造了垄断嫌疑。按《汽车品牌营销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在中国销售汽车的厂家必须建立总代理商并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由总代理商授权经销商。同时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
政策初衷是为了强化市场管理,维护消费者利益,结果似有相反趋势。两条规定,前者确立了“品牌授权经销”原则,强化了制造商地位。销售渠道的垄断,进而形成高价暴利。后者又巩固了经销商在售后服务和配件供应这一块的支配地位,屏蔽了必要竞争。对我国汽车市场是否存在垄断,业界尚有不同看法,一时也很难用《反垄断法》或《价格法》来套。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现行的汽车售后服务和零配件销售模式,伤害了市场公平,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是市场失灵的表现。这种行为在许多国家也是被明令禁止的,一些汽车零配件制造商还因此吃了巨额反垄断罚单。
随着中国进入汽车社会,汽车流通领域矛盾日益凸显。无论是促进行业发展,还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对汽车市场种种乱象都必须正视,拿出解决办法。法律法规不健全的,修法订规;管理模式不适应的,深化改革乃至改弦易辙,推倒重来;涉嫌垄断的,启动反垄断调查等等。
制度不应为垄断与暴利“撑腰”
令人不能理解和接受的事实是,生产商对于汽车售后维修和配件供应的垄断,有相关制度在“撑腰”。由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与《反垄断法》相冲突,因此,修订该办法、打破制度性垄断是首要任务。
国内首次汽车“零整比”系数研究成果显示,国内不少车型零配件价格贵得离谱,一款某德系知名品牌车型零配件总价竟是整车价12 倍多,不仅 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肆意侵害,更反映了我国汽车市场长期存在的弊病。
尽管很多人早就对中国汽车售后市场维修环节的暴利有所耳闻或者有所体会,恐怕也想不到暴利程度如此惊人。这样的暴利在流向生产商和4S店的同时,不但损害了中国消费者的权益,而且影响了中国汽车市场健康发展,让车市背上了“黑市”的骂名。
汽车售后市场之所以很“黑”很暴利,是因为生产商对汽车维修与配件进行了垄断,其操作手法是,生产商普遍要求上游零件制造商签署协议,以保证其提供的配套产品不会私自流向售后市场,而只会通过他们向4S店供应。这样,生产商就会把配件大幅加价后卖给4S店,4S店再大幅加价卖给消费者。
令人不能理解和接受的事实是,生产商对于汽车售后维修和配件供应的垄断,有相关制度在“撑腰”。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显然,这是一种制度性垄断。
这一规定无疑保护了汽车生产商与4S店的利益,为垄断者提供了一件“合法”的外衣。不过,坦率地说,在《反垄断法》出台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已难以为垄断者“撑腰”,因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是下位法,而《反垄断法》是上位法,“下位法服从上位法”是一个基本法律原则。
然而,《反垄断法》2008年出台后,汽车生产商仍然垄断着汽车维修与配件供应,这又是为什么呢?在笔者看来,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对于这种垄断,《反垄断法》出台后有关方面没有进行反垄断调查,纵容了垄断;二是没有针对汽车售后市场制定专门的公平贸易规则。比如,日本以《反垄断法》为基础对汽车市场制定了专门规则。
据相关报道,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表态“正对汽车配件纵向垄断做外围调查”;去年底也有媒体报道称,商务部正在进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这是打破汽车售后市场垄断的重要信号。但是,汽车维修与配件价格能否市场说了算,还是一个大问号,因为显性垄断容易打破,而隐性垄断很难打破。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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