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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政法考试民法答案及解析(本科)(3)
2013-09-23 17:43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nmg.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5.D.【解析】本题考查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26.C.【解析】本题考查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27.A.【解析】本题考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28.B.【解析】本题考查遗嘱的效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29.A.【解析】本题考查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① 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继承效力);②遗嘱合法有效;③指定继承人未丧失也未放弃继承权。小刘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视为接受继承。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30.A.【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因此,某报用假消息侵害了某歌星的名誉权。本题选择A选项。
31.C.【解析】本题考查侵权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物件损害责任。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32.D.【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的类型,根据民事责任是否具有财产内容,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是指由民事违法行为人承担财产上的不利后果,使受害人得到财产上补偿的民事责任,如损害赔偿责任。非财产责任是指为防止或消除损害后果,使受损害的非财产权利得到恢复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33.B.【解析】本题考查医疗损害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34.C.【解析】本题考查侵权责任的免除事由,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35.D.【解析】本题考查职务侵权,《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二、简答题
36、简答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答案】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18周岁以上;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十周岁以上;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其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
37、简答所有权的内容
【答案】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占有: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
使用:指在不毁损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
收益:收取所有物所生利益,包括孳息和利润。
处分:指对所有物依法予以处置,是所有权的核心,是所有权的基本权能。
38、简答遗嘱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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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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