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事业单位引进20名教育类人才公告(4)
发布时间:2019-04-10 16:19:38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
(五)考察
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lht.gov.cn/)、乌兰浩特市官方微信平台(乌兰浩特市微分享)、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由市人社局负责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引进人才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的拟引进人才相关信息,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有举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
(七)岗前培训与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进编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对引进人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合同聘期为5年,聘用合同期满,因岗位需要,经本人申请并确能完成岗位职能所要求任务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
5.最低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因工作需要可在本市内调动工作岗位,但不能调出市外。不得报考公务员、其它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以及脱产学习。
6.所有拟引进人才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一)引进人才工作期间,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引进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才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三)报名咨询电话:0482-8299681
(四)监督举报电话:0482-8299129
乌兰浩特市“人才强市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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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