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29名人才公告(2)

发布时间:2023-07-06 09:01:54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ewenke.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岗位需求目录》,发布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事宜请联系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岗位需求目录)。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引才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材料提交后,报名人员务必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报名所需材料为:①二代身份证、户口簿;②学历学位证书、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本人所在党支部所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⑥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材料①②为必须准备项,材料③④⑤⑥按所报岗位要求准备)。

  4.报名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报名人员为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

  5.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选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本次公开引进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将报名汇总表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反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告知报名人员。

  3.资格审核期间,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审核;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并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核不再进行受理。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5.资格审核贯穿引进人才工作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评估认定

  1.评估主要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由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需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请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开展。评估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届时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对该岗位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加试。按照拟引进人数与参加评估人数1:5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加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评估资格人选,笔试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5比例的,全部参加评估。取得评估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评估,其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评估总成绩。

  3.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不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各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各岗位拟引进人数1:3的比例,在结构化面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引进人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测试人员的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命题组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评估成绩的确定。评估总成绩满分100分。只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最终成绩为两项成绩乘以各占比例的总和。评估各环节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4.评估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拟引进人数,在评估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并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与考察由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管理权限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人事档案审查,按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通过档案审核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研究,上报拟引进人员请示,按管理权限由旗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初步人选,提交旗引才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引进资格。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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