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鄂尔多斯杭锦旗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招聘44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22-08-04 10:36:58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杭锦旗人民政府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网址:https://www.nmgbfrc.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29)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一周前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项目人员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9:00—8月10日17:00。
笔试开考比例为1:3,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核减的招聘人数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将统一调整至普通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二阶段为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9:00—8月18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0.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1.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公开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4.《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公开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不按相应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科目一般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临床医学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5.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设立考官小组,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外聘考官人数不低于二分之一。
4.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小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结构化面试评分表》和《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5.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必须按照选择的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6.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7.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分数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