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特岗教师招聘1221人公告(2)
发布时间:2021-03-31 10:18:40 特岗教师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二、招聘名额
2021年我区拟招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1221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区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内蒙古生源。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在编的公职人员;在读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不含2021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牧区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没有违纪违法及失信记录。
2.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自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近3年毕业(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报考乡村小学“特岗教师”岗位。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
5.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考;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报考。按照教师“持证上岗”要求,上述报考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7月20日前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要求。需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需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8.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1.“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特岗计划”一次性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或二次招聘,根据各盟市需求确定。二次招聘不再另行组织笔试,使用本次笔试成绩。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向社会公布后,第一次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自治区将根据各地未完成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拔进入面试。具体补录时间等事项,根据各地需求另行通知。
(二)招聘程序
1.公布岗位。招聘公告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北疆就业网(http://www.nmbys.cn)向社会公布。
2.资格初审。网报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网络将报名人员信息分发到相应招聘旗县所在盟市的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必须到本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4月15日开始,考生可以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编辑:sun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