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呼伦贝尔根河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1名简章(2)
发布时间:2020-06-13 20:57:34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根河市人民政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简章》《职位表》
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将招聘《公告》《简章》《职位表》通过新闻媒体、呼伦贝尔人才网、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发布。其他相关的招聘信息在根河市政务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报名1.本次招聘考试先期组织对“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工作,无合格人员报名的“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转入普通岗位,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0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核发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考生请务必牢记。报考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招聘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所有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自2020年6月19日-20日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结束后,无合格人员报名的“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转入普通岗位。(转为的普通岗位于6月21日-22日在根河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普通岗位自2020年6月23日-6月24日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结束后,无合格人员报名的岗位取消开考。
(3)报名地点: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核
1.人社部门和卫健部门要高度重视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抽调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建立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谁审核,谁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2.资格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报考人员应一视同仁。资格审核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人员提出的关于对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进行资格审核的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3.完成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自行打印并携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2020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至到2020年10月1日尚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特殊情况由根河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议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参加。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9.报考人员应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考试开考比例
“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普通岗”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设置《综合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均以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2020年6月27日
上午:0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于2020年6月26日09:00-17:00,到市卫生健康委三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2.考试统一在根河市设置考场,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基本素质能力,设蒙文、汉文试卷,满分100分;《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理论及专业能力水平,按临床医学、护理学、检验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等五类分别命题。每类命题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4.报考“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考生,《综合基础知识》为蒙文试卷,《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为汉文试卷,蒙文试卷零分者不予录用。
5.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均为汉文试卷。
6.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个人错填民族信息,不予加分)。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8.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准。如出现两个环节成绩都相同的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
9.本次考试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40分;其他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5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
10.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根河市政务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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