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20-06-10 13:45: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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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体检和考察安排
面试结束后,我单位将统一组织考察和体检。本机关实行差额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不高于2: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考察和体检具体安排将于面试后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场报到时须提供北京健康宝“绿码”(需提前注册,二维码附后);武汉考生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报到前,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请考生在面试前做好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第一时间与我单位联系。
考生须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配合招录机关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凡隐瞒、谎报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查验的,视情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考生参加面试须签订保密承诺书,面试后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期间,考生自行负责交通及食宿安排。面试结束后,京外考生可以离京。
联系电话:010-59592073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我们将相应调整有关事项并及时告知大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部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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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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