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税务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0-06-09 10:23:5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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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第二批)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方面的部署要求,我们将分批组织开展面试。现就税务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第二批)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面试公告,提前做好面试准备,按要求参加面试。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
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0年6月10日10:00至18:00之间,将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gwyzl@beijing.chinatax.gov.cn。邮件标题和正文均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提交材料”(例:XX区税务局3001101234567张三提交材料)。邮件附件为包含以下三类材料的压缩文件:一是面试确认材料;二是资格复审材料;三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组织开展面试工作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请将所有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
(一)面试确认材料。包括:
1.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确认内容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一并注明。
2.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由本人亲笔签名。考生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后,不再提交下述第(二)项资格复审材料以及第(三)项其他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见附件4。
2.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见附件5。
3.考生6月10日“北京健康宝”健康码信息截图,北京健康宝”具体注册使用方法详见附件6。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其他相关材料如有虚假,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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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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