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九三学社中央机关面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18-02-28 10:22:3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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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复审
1.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3月5日前将下列材料寄至我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要求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动请提供上一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待业人员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
(5)个人工作学习所取得成绩和荣誉的相关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如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请将复印件随其他材料一起邮寄。
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九三学社人事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考录复审材料”),邮编:100089。
3.面试当天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4.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报考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
为方便京外考生,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所有考生于3月9日上午进行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当日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具体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结合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自理、往返车费自行承担。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行程,保持手机畅通,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联系电话:(010)82553567 82553532 82553630
传 真:(010)82553931
电子邮箱:93hr-2018@93.gov.cn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待业证明(样式)
附件:1-3(点击下载)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2018年2月27日
原标题:九三学社中央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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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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