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夏自治区招考1100名特岗教师公告(2)
发布时间:2017-04-27 11:19:36 特岗教师考试网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四、招聘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教师厅〔2017〕4号、人社部发〔2011〕27号和宁党办发〔2006〕35号文件精神及其有关规定,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的具体工作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宁夏特岗信息管理与服务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招聘方案和岗位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8:30至5月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自愿报名,不收报名费。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点击“教师--宁夏特岗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网”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1)考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凡由于本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2)考生要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3)考生报名结束后立即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3份,用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4)报考定向招聘支教人员岗位,在报名“优录条件”栏中填写XX年X月至XX年X月在XX学校支教,不填写者视为没有参加支教服务,审核时不予通过。(5)报考定向招聘聘用人员岗位,在报名“简历信息”栏中认真、详细填写XX年X月至XX年X月在XX学校在岗任教和证明人,不按要求填写者,审核时不予通过。(6)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报名时选择“正在申报”,资格审核时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7)2014年、2015年、2016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加。(8)国家特岗计划和地方特岗计划只能选其一,二者不得兼报。(9)凡因个人漏报、错报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
(三)报名信息网上初审。各设岗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者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者在报名结束前随时登录查看报名审核情况,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为保证初审时间充分、及时反馈审核结果,请应聘者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网上信息初审通过者请于5月22日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实行全区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3.考点设置:各市教育局所在城市设置考点。
4.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能力水平和综合专业知识水平。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300分,其中教育基础理论占30%,专业知识占70%。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考试1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
6.笔试成绩加分政策:(1)回族考生加5分;(2)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加10分;(4)同一名报考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加分一并计入总成绩排名。
(六)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自治区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分类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少数专业性强、生源少的岗位,视情况可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进行适当下浮。具体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告。
(七)确定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按报考者笔试综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原则上四舍五入,招聘1人的岗位依次进入面试的应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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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