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发布时间:2017-02-04 23:35:5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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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面试公告已出,面试时间将于2017年2月25日至26日,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24∶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zd-rjc@zj.stats.cn,并同时传真到0571-88063555。
2.标题统一按“姓名+确认参加浙江调查总队××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0日24∶00前传真至0571-88063555或发送扫描件至zd-rjc@zj.stats.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下列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通过邮寄方式提供材料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递交所有原件接受验审。
考生应提供的材料目录为: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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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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