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选工作的通知(3)
发布时间:2016-10-15 15:16:03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敖汉旗教育局
第四章 选拔程序
第八条 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旗委组织部牵头,建立“专家评审委员库”,从库中抽选相关评审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
第九条 旗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在完成本届的评审任务后,自行解散,下届评审前重新组建。
第十条选拔程序:
拔尖人才的选拔严格坚持标准,由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党组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一)宣传发动。广泛宣传拔尖人才选拔的相关政策,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选拔条件、方法和程序。
(二)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敖汉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申报表》 ,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对拟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技术技能水平、业绩成果和示范带动能力进行审查核实,形成推荐材料,连同其它材料一起上报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旗委组织部人才室)。
(三)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采取审阅材料、集中评议、实名表决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人选。
(四)组织考察。对建议人选,由旗委组织部和旗人社局组成考察组深入到所属单位或行业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和成果业绩,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五)公示公告。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拟批准的拔尖人才人选在中国敖汉网、敖汉党建网、敖汉电视台、敖汉信息报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5 天。
(六)命名建序。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请旗委常委会研究批准,授予“敖汉旗拔尖人才”称号,颁发“敖汉旗拔尖人才证书”, 纳入“新州人才”信息库管理。
第五章 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 组织领导。拔尖人才在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旗委组织部人才室)、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分级管理。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对拔尖人才进行宏观管理。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协作配合,重点做好拔尖人才的教育、培养、使用、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管理周期。拔尖人才管理周期为三年,周期届满后逐层递进选拔。一个管理周期结束后,享受的所有待遇服务全部终止。在下个管理周期,根据各层次选拔条件,由所在单位在上届各层次人选中择优推荐入选上一层次,同时选拔增推第三层次人选。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拔程序重新选拔评审。
第十三条 目标管理。拔尖人才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期工作目标及措施办法,每半年、年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年度工作业绩成果、学习生活、培带示范等作用发挥情况,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每年享受各种服务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教育培训。将拔尖人才教育培训纳入全旗千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之中,管理期内至少参加一次高端培训,遴选10 名左右一二层次优秀人才,由政府出资送派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先进地区对口单位进修深造,增强创新创业能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为拔尖人才学习培训、进修深造、学术交流创造条件。
第十五条 业绩考核。在管理周期内,每年年终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对拔尖人才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创新研发、专业技术业绩和作用发挥情况,考核成绩记入考绩档案,作为进入下个周期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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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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