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9 16:06:45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mg.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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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二)不参加笔试环节的博士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的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英语水平证明,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中,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的,可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五)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学院于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1)专任教师岗位。
应聘本科及以上、硕士及以上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分为试讲和专业知识问答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问答满分为50分,由考官依据标准答案现场评定。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知识问答成绩。
应聘博士专任教师岗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其他岗位。其他岗位面试按照岗位需求进行专业知识问答,满分为100分。
3. 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当日内,同一科目岗位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4.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和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相关要求
1.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3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和考官公布。
2.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博士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内蒙古农业大学组织,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和方式等由学院另行确定。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结束后,学院形成考察报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九、公示与聘用
(一)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以及考察情况,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内蒙古农业大 学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5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
(六)学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
(一)未尽事宜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中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办法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8880670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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