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17:15:52
来源:内蒙古艺术学院官网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我校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5日(周四、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艺术学院新华校区行政楼四楼多功能厅402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1号新华大街与兴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一)报名登记表
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表上“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字确认。
(二)身份证
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审,需与报名时所用的证件一致。
(三)学历、学位证书等
1.国内毕业的:提供所有学习阶段(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毕业学校或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专科及以上所有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留学回国的:提供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在编在岗工作证明
提供报名时上传的《在编在岗工作证明》。
(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请提供《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3)。其中应聘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岗的人员,还须提交本人起草拟定的具有代表性的计划、总结、报告、制度、讲稿等重要文件2篇,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应聘宣传部工作人员岗的人员,还须提交本人公开发布的具有代表性的新闻作品或新媒体作品2件,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六)中共党员证明
请提交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4)。
(七)留存材料清单
1.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1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5.《在编在岗工作证明》1份。
6.工作经历证明1份、工作证明材料2篇(件)。
7.中共党员证明1份。
四、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所填报的信息有误、不完整、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无论其应聘成功与否,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工作人员将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对于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人员,将退回补充;对存疑的人员,我校将集中研究,电话告知其审核结果;对于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予以登记并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放弃参加资格复审,请致电告知。
五、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要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关于面试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面试。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导致该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数与实际比选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3:1的,将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依次进行递补,递补1次。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比选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面试、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4年7月2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rsc.imac.edu.cn/html-rsc/rczp/20240702/295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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