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15-02-13 09:18:4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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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面试地点:杭州天目山路45号(西湖物资大楼六楼)。
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最低面试分数 |
物资管理与经营指导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0601495001 | 潘巍方 | 495233754411 | 129.3 |
0601495001 | 王迪 | 495237141629 | ||
0601495001 | 王金鸾 | 495237210613 |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体检安排在面试次日进行,我办将于面试当晚通知考生是否参加体检(请确保手机联络畅通)。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2、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办事处人保处:诸军、郑玲钰
咨询电话:0571-85118073(传真);85119360
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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