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考面试公告: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
发布时间:2014-01-24 18:01: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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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考职位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需提供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10.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11.报考“三师”岗位人员,应提供资格证原件(律师证A证、注册会计师证或注册税务师证)
12.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自带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复审方式
1.邮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1份),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寄到:陕西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收,邮编:710068,联系电话:029---87695081。无故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邮寄时请在注明考生资料。考生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在西安市。具体地点和时间考生2月10日后可登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 www.sn-n-tax.gov.cn),查看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29--87695081。请入围考生见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请考生于2月10日后,登录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 www.sn-n-tax.gov.cn),查看相关公告。做好面试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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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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