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201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3-02-22 10:00:5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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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以下简称“深圳海事局”)2013年招录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选是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面试比例,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统一按照要求进行了调剂。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一(含调剂人员)。
二、报到、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
1.面试定于2013年3月19日—21日进行。各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二。
2.报到和资格复审定于2013年3月18日进行,所有考生须在3月18日上午10:00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复审。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及交通
深圳海事局局机关大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031号海安中心五楼、六楼会议室。
交通提示:乘坐飞机前来面试的考生,请转乘机场大巴直达滨河路“上步中学站”下车往前走100米即可;乘坐火车前来面试的考生,请乘坐出租车前往即可。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为录用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 2013年面试以本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考生见到本公告后,于2013年2月26日12:00时之前通过E-mail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三)到weihaibo@sz.msa.gov.cn中,E-mail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面试确认”,例如:“0701001001张三面试确认”。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
2.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3年2月26日12: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三)传真或邮寄至深圳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申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
单位:深圳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031号海安中心2008室
邮编:518032 传真:0755-83797094
电子邮件:weihaibo@sz.msa.gov.cn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补检。
(二)考生报到、验证时,须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背面请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汇总信息】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信息汇总
【近期活动】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网络讲座
【联系方式】0471-5259971、5259972、525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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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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