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机关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2-19 09:46:4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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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4日16时前发送邮件至sfbjgc@sina.com(邮件主题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内容中需注明本人的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及参加面试或自愿放弃面试,并需注明本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联络。在要求的时间之前未进行确认的考生,我们将逐一核实其是否参加面试,如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将视为放弃面试。
五、面试有关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标注姓名)。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报名推荐表中注明培养方式。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待业人员提供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4)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离退休干部局服务处副主任科员职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3.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体检时间定在3月1日上午7:30,在司法部机关南门集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2月28日21:00之前电话通知。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每个职位确定1名考察对象。如遇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我部将按照考试成绩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联系电话:010-65153631,传真电话:010-65153634
请各位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司法部政治部
2013年2月17日
【汇总信息】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信息汇总
【近期活动】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网络讲座
【联系方式】0471-5259971、5259972、5256323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写字楼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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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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