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1-31 14:42:5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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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⑷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同时还需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研究生以本科专业报考的,请同时携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成绩单》;
9.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条件的,需所在党组织提供党员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恕不退还),由我局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局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对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当天,请考生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入候考室。
2.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10-88376079、010-88376124。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需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及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通知通告”栏,查看《体检考察通知》及相关注意事项。
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我局网站通知。
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附件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汇总信息】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信息汇总
【近期活动】2013年 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网络讲座
【联系方式】0471-5259971、5259972、5256323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写字楼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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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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