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1-31 14:25: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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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原件。需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④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户口本、或由现户口所在街道派出所提供的生源地证明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4. 除按上述身份提供资料外,如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补充说明:
1.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2.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3.上述仅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面试时请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
(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二)考生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七、其他
(一)面试成绩公布。职位面试结束当天或第二天电话通知考生面试结果。同时,招录机关在面试第二天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二)请考生在近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方式已发生变化的,请主动与所报考市国税局人事部门联系。
(三)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20-38352207,38352213。
附件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三: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四:考点交通路线图
【汇总信息】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信息汇总
【近期活动】2013年 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网络讲座
【联系方式】0471-5259971、5259972、5256323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写字楼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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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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