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1-31 10:54: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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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9.近期一寸同底版照片3张(贴在体检表上)。
以上材料请提供1份复印件即可,恕不退回。面试当天再提供原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晚,招录机关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 招录机关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
3.考生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附件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三: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地图及乘车路线
附件四:考生面试确认书电子模板
【汇总信息】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信息汇总
【近期活动】2013年 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网络讲座
【联系方式】0471-5259971、5259972、5256323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写字楼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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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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