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面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1-25 09:34: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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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时间为40分钟,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作答,不需要专门准备。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仅供招录机关做个性评价参考。
三、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定于3月2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报到,报到时间为当日上午8:45,报到地点为公安部机关大院东北门(东城区东长安街与正义路交叉路口向南200米路西)。
报考办公厅部分职位考生,须进行公文写作相关知识专业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报考网络安全保卫局、网络技术研发中心考生,须进行职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口头简答。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报考法制局考生,须进行法学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口头简答。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四、考察与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和专业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拟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比例为1:1。经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
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低于3:1时,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组考官面试所有人员平均分,方可被列入考察范围。列入考察范围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准确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专业考试等。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10-66261641。
特此公告。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汇总信息】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信息汇总
【近期活动】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网络讲座
【联系方式】0471-5259971、5259972、5256323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写字楼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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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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