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考财政部驻内蒙古财政监察专员办面试公告
2011-11-23 16:53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http://nmg.huatu.com/ 作者:内蒙古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面试公告
一、面试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2011年1月16日公布的各专员办面试人员名单及2011年1月26日公布的调剂人员名单为准(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见附表)。
考点分组 |
地点 |
招考单位 |
北京考点 |
北京 |
黑龙江专员办 |
三、面试安排
考点 |
面试考生安排 |
面试类别 |
面试时间安排 |
北京考点 |
山西专员办考生 内蒙古专员办考生 辽宁专员办考生 |
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 |
3月2日上午9:00开始 |
结构化面试 |
3月2日下午14:0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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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面试 |
3月3日下午14:0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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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面试 |
3月9日下午14:0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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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面试 |
3月10日下午14:00开始 |
二、面试考点
专员办共设立5个面试考点,考生到本人报考单位所属的面试考点参加面试。考点设立及分组情况如下:
四、面试地点
(一)北京考点
面试地点: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
乘车路线:从北京西客站乘坐437路公交车至北洼路站下车,向西步行约100米至鑫正大厦;从北京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至阜成门站下,换乘714路公交车至北洼路站下车,向西步行约100米至鑫正大厦。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各自考点面试开始前2天与本人报考单位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放弃参加面试的,我们会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届时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作主动放弃面试,并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考生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工作人员将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开始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并注意安全。
(六)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总成绩应达到80分(按满分100分计算)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七)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录用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选。
六、联系电话
人事教育司:李建平 (010)68552626
北京考点:李娟 (010)68476267
感谢各位考生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预祝大家在面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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