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选调生网上报名入口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2011-04-15 11:19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http://nmg.huatu.com/ 作者:内蒙古华图 来源:未知 网上报名入口:http://xd.nmgrc.com/WebPages/login.aspx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报名登记表》须按填写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必选项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考生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性别”栏中请选择考生性别。
3、“出生日期”栏中请选择考生的出生年月日。
4、“民族”栏中请选择考生民族。除汉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外,请选择其它项。
5、“籍贯”栏中请选择祖籍所在地。“生源地”栏中填写考生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6、“入党时间”栏中请选择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以支部大会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时间为准。非中共党员可不填。
7、“学历、学位”栏分别选择在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最高学位名称。
8、“毕业时间”栏中请选择考生大学或研究生毕业时间。
9、“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中请填写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高校、院系和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变化的请注明。
10、“服务基层类别”栏中请选择考生服务基层的服务种类。没有服务基层经历的考生选择“无”。
11、“服务时限”栏中请选择考生服务基层的时间,以正式签约或主管部门认定时间为准。
12、“身份证号”栏中请填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号码,要求准确无误。
13、“毕业证号、学位证号”按国家教育部门统一注册的号码或证书上号码填写。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不填写,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后,再进行补填。
14、“家庭住址”栏中请填写规范有效的联系地址,确保能及时查找到考生本人。
15、“联系方式”栏中请填写考生本人便于联系的手机号码、办公电话、家庭固定电话等。
16、“在校期间担任何学生干部”栏中请填写院(系)级以上学生干部名称。没有可不填。
17、“服务期间担任何职务”栏中请填写服务所在地和服务期间担任的工作职务。
18、“个人简历”栏中请从高中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如:2008.09-2010.07),不得空断(因病休学、待业等都要如实填写)。学习经历要填写在何院校何系何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经历要填写在何地何单位工作,任何职务。
19、“主要奖惩情况”栏,填写在校期间获院(系)级以上或在工作(服务)单位期间的奖励情况,填写授予的荣誉称号,并注明奖励时间;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或撤销处分)。
20、“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栏中要准确填写考生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直系亲属的有关情况。
⑴称谓: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父母为父亲、母亲,等等。
⑵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等。
⑶工作单位及职务:地区、单位或学校名称可用规范简称。原工作单位改名的用现名称,原工作单位已经不在的用原名称。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应如实填写其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下岗或待业,已退离休或去世的,加括号注明。
21、“备注”栏内,填写其他说明事项。
22、“照片”栏中插入近期蓝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电子版。
23、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后,需自行打印《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清晰打印,一式三份)。
24、《报名登记表》背面的“现工作单位党组织”、“所在院(系)党组织”、“现工作单位(或所在社区)党组织”审核推荐意见栏目,按照报名类别由工作单位、院(系)、社区(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负责)审核并加盖公章。
25、《报名登记表》背面的“所在旗县区主管部门”“所在高校党组织”审核推荐意见栏内:应届大学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党组织负责;“大学生村官”由旗县区组织部负责;“三支一扶、民生工作志愿者”由旗县区人社局负责;“特岗教师”由旗县区教育局负责;“西部计划志愿者”由旗县区团委负责,审核部门要审核考生个人所填写栏目的准确、真实性,审核通过请注明“情况属实,同意报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6、“自治区主管部门意见”栏不需要填写。
27、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携带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二、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1、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生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2、自治区人社厅负责的“面向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学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按“服务基层大学生”类别报考;服务期未满的,按“往届毕业生”类别报考。
2、《通知》中的“内蒙古籍毕业生”,是指考生参加高考时应是内蒙古籍户口。
3、考生报名截至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24:00。
4、《报名登记表》经确认提交24小时后将不允许再做修改。
本说明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青干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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