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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暂无简介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增进人管理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呼党办发〔2010〕15号)精神,2010年呼伦贝尔市市直政府序列机关、事业单位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6家市直政府序列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汽车驾驶员7名,其中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招聘3名,事业单位招聘4名。详见附表。

    二、应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取得小型汽车(C1级)或以上车型准驾资格、驾龄3年以上。

    4、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公布招聘公告前户籍在呼伦贝尔市)或呼伦贝尔市生源地的区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对在拟招聘岗位临时工作3年以上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5、用人单位设置的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市直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涉案在查人员,受处分期限未满等人员。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考试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报名人数与每个招聘职位至少达到4:1方可开考。笔试、面试考试分值各为100分。分别按占40%和60%的比例加权计算出总成绩。

    (二)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汽车驾驶基本知识、道路安全知识,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常识等应知应会知识。

    面试内容以考察应试人员实际操作技能为主。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5月21日至25日。

2.应聘人员先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www.hlbrrc.com.cn)录入个人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于5月21日至25日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交纳考务费。

3.资格审查工作由呼伦贝尔市机关事业单位增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携带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以及在报考单位临时工作经历的证明(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工资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等有效证件。报考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标准执行,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 、笔试和面试考务费每人100元,共计120元。

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按照要求在指定报名期限内报名、上传照片、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达到4: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后,可适当调整。

6.应聘人员于5月27日至28日从呼伦贝尔人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五、考试和成绩公布

(一)笔试考试地点设在海拉尔区(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2010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三)考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退役士兵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以及列入呼伦贝尔市政府人事部门储备计划的储备人才,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应聘人员在报考单位临时工作每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同时具备两个以上加分条件的,最多累计加5分。

     (四)笔试成绩将于6月3日在呼伦贝尔人才网(www.hlbrrc.com.cn)上进行公布。

(五)面试安排在2010年6月7日至14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八)考试总成绩经加权审定后,按照招聘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于6月18日起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

     (九)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

1.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组织实施。体检于6月19日或20日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将在6月21日至25日期间进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结果,于6月28日前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进人管理领导小组。

八、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将于2010年6月29日至7月5日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市人事局、市监察局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0—8217913、8217762

    举报电话:0470—8216300(市监察局)

    0470—8217720(市人事局)

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呼伦贝尔人才网相关招聘信息。

本简章由呼伦贝尔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进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呼伦贝尔市市直政府序列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职位表.xls

 

                              呼伦贝尔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增进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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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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