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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5259971 内蒙古分校
【导读】暂无简介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内农牧民、农村牧区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牧民、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适应全区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需要,现公开选拔500名高校毕业生作为储备人才,储备期为2年。具体事宜如下:
    一、储备政策
    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是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面向自治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出台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主要是针对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通过选拔,储备到企业锻炼服务,并逐步实现就业。储备期为2年。储备期间,储备人才享有所在储备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政府对储备到企业的人才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的补贴)。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储备期满后,经储备企业与储备人才双方同意,可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详情参见附件或登录内蒙古人事人才网http://www.nmgrst.com查询有关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政策)。
    二、储备单位、岗位及人数
    储备单位为全区76家旗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储备岗位及人数分别为:业务岗位211人,计算机岗位133人,文秘岗位96人,法律岗位60人(详见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选拔储备大学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三、储备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储备对象: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指入学前户籍在内蒙古的学生;派遣期内指2007、2008、2009年毕业生)。
    (二)选拔储备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
    2、学习成绩合格;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业务岗位所学专业为财经类(经济、金融、财会等);计算机、文秘、法律岗位所学专业分别为计算机、中文、法律及相关专业。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拔储备程序
    选拔储备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确定和公布入选名单、考察体检、签署储备协议、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6日—10月31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8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受理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报名系统,填写并提交“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人员在填报志愿(单位及岗位)时,原则上要求选择考生户籍所在盟市的旗县和岗位填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单位及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分配,一经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4、报名人员要对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储备资格。
    5、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网进行公布,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因未按公告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询指定网站相关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09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主要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复审在考试结束后进行,主要对入选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成绩单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验证。
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可在11月10日—14日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选拔储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一张试卷,时间为15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所占比重分别为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主要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该科目相关内容;专业知识科目分别按照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进行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和范围,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09年11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呼和浩特呼伦贝尔通辽赤峰、锡林浩特、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其中设在呼和浩特的考点,名称为区直考点。报考者报名时要从中明确选择一个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四)确定和公布入选名单。笔试成绩及入选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两周(11月30日)左右在网上公布。为保护考生个人信息,每位考生只能凭借个人准考证号、报名序号或身份证号查询个人成绩。笔试不设统一分数线,直接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即报考单位及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选名单。
    (五)考察体检。入选人员由储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入选人员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同时要求入选人员提交相应复印件1份备案);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能力等进行考察了解。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志愿(单位及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六)签署储备协议。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盟市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旗县人事部门与储备单位和储备人才签署《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储备人才签署储备协议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盟市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同意。
    (七)备案。签署储备协议的入选人员名单由盟市人事部门报自治区人事厅核准备案,作为享受自治区经费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储备人才管理和服务
    (一)盟市政府人事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旗县政府人事部门,定期对储备单位储备使用人才情况进行督查。
    (二)储备人才的日常管理由储备单位负责。盟市人事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旗县政府人事部门协助储备单位对储备人才进行管理,并将储备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储备库。
    (三)储备单位对储备人才的工作表现进行日常考核。盟市政府人事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旗县人事部门对储备人才进行年度考核。
    (四)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转至储备单位所在地盟市人事部门确定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储备单位。
    (五)储备人才的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待遇及经费保障
储备人才享有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政府对储备人才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的补贴,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单位补齐。储备单位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政府补贴由盟市人事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旗县政府人事部门直接向储备人才按月发放。补贴期限为2年。
    储备期间表现优秀或储备期满考核合格的,储备单位可录用为正式员工,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储备单位与储备人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待遇由储备单位根据本单位及自治区联社有关规定确定。
    七、工作监督
    本次选拔储备工作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选拔储备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6610900/4342012
    监督电话:4345153
    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6601705
 
  附件:
    1、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选拔储备大学毕业生岗位需求表(点击查看)
    2、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点击查看)
    3、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介绍(点击查看)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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