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黑龙江省气象局面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18-02-24 11:09: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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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0开始。请所有考生8:1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 面试地点:黑龙江省气象局办公大楼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30号
交通路线:哈尔滨火车站乘坐101、103、108、2、21等路公交车到工人文化宫下车前行500米。
3.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后返还。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1.体检人选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的顺序确定(如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也相同,根据行政能力测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
2.如果体检不合格,再对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综合成绩排名第二位的考生进行体检,依此类推。
3.最终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考察人选。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1.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
2.体检时间:2018年3月12日。请被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3月12日上午7:30到省气象局一楼大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早晨要空腹(包括不能饮水),体检前一天不要饮酒和吃油腻的食物。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和进行面试。
2.考生应按要求参加面试期间的各项活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纪律,不得迟到,否则,后果自负。
3.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带走或损毁考试材料。
4.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5.考生自行负责食宿安排,费用自理。
6.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八、联系方式:0451-82631827 0451-82804754(传真)
附件:1. 黑龙江省气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2.黑龙江省气象局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 黑龙江省气象局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 黑龙江省气象局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5. 黑龙江省气象局待业证明(样式)
附件:1-5(点击下载)
黑龙江省气象局
2018年2月23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气象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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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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