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湖北省地震局面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18-02-12 14:58: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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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3月7日(周三)下午15:00携带以下材料到湖北省地震监测中心大楼16楼会议室(1607室)进行考生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
与公务员报名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用于体检和报备案,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面试考生所提供的上述证件、资料,注明“原件”的,表示需提供原件留存;注明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表示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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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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