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5:51:20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29日(周一),下午15:00-17:3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31日(周三),下午15:00-17:30。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请其他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可提前准备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材料),资格复审递补事宜将于1月30日10点前通过电话进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4楼407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89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附件1),并明确存放时间;
(6)考生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7)经本人确认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1份(附件3);
(8)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部门。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对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五)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0471-6611660,6612028
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0471-6676721,6935160
内蒙古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0471-6926461,4698697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1月25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5154627.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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