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0:06:45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1.此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审核方式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2.时间:2024年1月29日-1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30
3.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办公大楼3楼325室。
4.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5.资格复审递补事宜将以电话形式于2024年1月30日17:30后开始陆续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顺畅。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相关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3.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证明中明确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等。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证明。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包括)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证明(证明中应注明工作起止时间、本人具体从事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经本人确认签字的《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1)、《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各一份。
10.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所有资料,于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资料不完整或弄虚作假影响后续工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在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0471-6937085)。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四、面试有关事项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25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595429.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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