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巴彦淖尔市贸促会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1人简章(2)
发布时间:2023-09-11 13:40:27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四、面试
1.符合竞争性比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最低不低于3:1。对于通过审查参加面试人数与竞争性比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取消该次竞争性比选。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职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试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员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拟录用人员的唯一依据。
4.面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1.市贸促会派出2人以上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将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方面的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录用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2.被考察人员不符合报名或竞争性比选应当具备资格条件的,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
(二)体检
考察结束后,综合分析被考察人选实际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按1:1的比例,市贸促会党组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通知本人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公示、岗位考察
1、公示
市贸促会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录用人员,在巴彦淖尔党建网、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拟录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2、岗位考察
拟录用人员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市贸促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位考察。岗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拟录用人员在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
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七、工作监督
竞争性比选工作由市贸促会具体组织实施,比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全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比选工作和考察期全过程。如发现伪造、涂改证件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的,一律取消其比选资格。
3.本次比选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比选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市贸促会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8—8217124 15847887736
监督举报电话:0478—8921698
咨询时间:2023年9月12日-9月19日9:00—12:00;15:00—18:00。(节假日不休息)
附件:1.2023年巴彦淖尔市贸促会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巴彦淖尔市贸促会
2023年9月11日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