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16:51:28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才网
2023年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3年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3年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所取得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不接受以二学位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如遇特殊情况,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议定。
2、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9月7日以后出生);
3、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呼伦贝尔市直及各旗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及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3年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同一岗位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并提出审核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及时告知本人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对资料存疑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具体资格初审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复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在规定日期内到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二级学科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4.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评估认定不设开考比例。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