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3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8 11:29:06

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3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是消防救援力量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的现实需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请阅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工作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镇。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愿加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身体条件》执行;

  6.身高要求:男165CM及以上,女160CM及以上;

  7.具体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条件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退役军人及退役消防救援人员;

  2.持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资格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近5年因行政处分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有文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10.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

  12.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流程

  文员岗: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汽车驾驶员岗、专职消防员岗: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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