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招聘23名工作人员(高等学校人员总量控制数岗位)(2)
发布时间:2023-08-26 12:02:39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应聘者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6日18:00—9月1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填报信息要准确、详细,应聘人员的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 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
6.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报考者要在交费成功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7.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3.《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考试收费为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持《减免报考费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审核办理退费事宜。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9日17:00。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账户。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审核办理退费事宜。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9日17:00。
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9月6日10:00—2023年9月8日24:00。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缴费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选定后,不予变更。应聘者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9月9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按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7. 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政策加分。
8.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负责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