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民族大学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5人公告(2)

发布时间:2023-08-18 08:57:23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负责。内蒙古民族大学在收到报考者上传的《选调报名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上传《选调报名表》的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8∶00。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8∶00,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2023年8月25日15∶00至8月26日17:00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2.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或取消开考。取消开考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名,放弃报名且已缴费成功的给予退费。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本次选调在调训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综合试卷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文字综合知识以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测试内容占比50%。

  2.笔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27日9∶00—11∶30。笔试地点统一设在通辽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5.成绩查询。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查询时间见报名网站公告。

  (五)资格复审

  1.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调整或取消选调计划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选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通报报考者单位。

  3.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需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证,《公开选调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历次职务变动、调动的审批表和文件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复印部门公章,由复印人员签字),有支部书记签字的党支部关于政治面貌(或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证明材料,3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章的《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主要测评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选调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其他岗位录取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综合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选调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民族大学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八)公示和调训

  1.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及内蒙古民族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调训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拔调动人员,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调训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内蒙古民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调训3个月。调训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训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五、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岗位和政策咨询电话:

  0475-8313457(内蒙古民族大学纪委)

  0475-8310375(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

  0475-8313282(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

  (二)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 0471-6600198

  (三)监督举报电话:0475-8313457(内蒙古民族大学纪委)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发布。

  附件:

  1.《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3年8月17日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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