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赤峰阿鲁科尔沁旗招聘2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7 16:53:44
来源:阿鲁科尔沁旗政府
2023年赤峰阿鲁科尔沁旗招聘2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阿鲁科尔沁旗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公开招聘2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以下列6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被其他用人单位录用或参保、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或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等职务、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能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经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常住地为阿鲁科尔沁旗区域内。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