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包头师范学院引进11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16:20:45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包头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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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包头师范学院引进11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包头市等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决定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优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共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11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往届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须为全日制学历,硕士就读院校须为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包头市内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三、人才引进流程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
https://rsglxt.bttc.edu.cn:88/zp.html#/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9:00——5月19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须实名注册报名账号,且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5.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核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网上报名上传资料清单如下: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证件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1MB以下)、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②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为1MB以下,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上传硕士期间学生证扫描件、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③本科、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申请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
④《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扫描件应为jpg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5月20日12:00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包头师范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及要求提前7天在学校官网及报名系统中发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上传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 应聘人员属于包头市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或包头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详见附件2);其他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详见附件3 ),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