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包头市回民中学教师人才引进7人招聘简章(2)
发布时间:2023-03-28 10:25:46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三、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说课、结构化)、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3月27日(周一)上午9:00—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活动中心广场致远楼二楼第一多功能厅。
3.校外人员可直接进入参加报名。
4.报名须知:
用人单位审核人和报考人员都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简章和岗位需求表,考生要仔细鉴别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用人单位要严把审核关。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审核通过,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审核人及带队领导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也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
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每人可报考1个志愿。
5.
(1)《2023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系统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数码彩照;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校证明及成绩单);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8所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生需提供成绩单证明本专业为师范类;或提供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师范生专业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三)资格审核
1.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指定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数1:3最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选。未达到面试测评最低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四)面试测评工作
面试内容分学科现场统一确定,面试顺序抽签产生,备课20分钟,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成绩评定
评审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果出现成绩并列的,将组织加试。
相关纪检部门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并进行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
(六)综合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地区、用人学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指导。用人单位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入围考察环节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地区、学校(单位)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中途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经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审核通过后,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对公示期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审核并申请办理编制及人事手续,并签订引进协议。
2.人才引进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