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09:00:01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3年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1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旗”战略,优化全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21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土默特左旗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才条件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备需求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3日(不含)至2005年3月13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13日(不含)至2005年3月13日(含)期间出生。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取得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赤峰学院8所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2.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