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锡林浩特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招聘30名合同制不动产登记辅助人员
发布时间:2023-02-16 14:28:34
来源: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3锡林浩特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招聘30名合同制不动产登记辅助人员简章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锡林浩特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不动产登记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锡林浩特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不动产登记辅助人员3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落户锡林浩特市时间在2023年2月16日及以前)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6日(不含)至2005年2月16日(含)期间出生);
9.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10.专业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2023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