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16名工作人员简章(3)
发布时间:2022-08-25 16:51:32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由盟卫生健康委、各旗县市人社局、旗县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
1. 面试由盟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在组织面试前,应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 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一般由7人组成,一般异地聘请。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面试考官要坚持对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3.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4. 考生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相关要求
(1)面试工作由盟卫生健康委负责。如果自行命题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入闱命题管理暂行办法》入闱命制。双方须签订保密等相关协议。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2)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面试室应有监控设备,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3)人事考试机构将《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以及笔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八)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查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由盟卫生健康委、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兴禁毒委﹝2022﹞1号文件要求,将吸毒检测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必检内容。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十)公示与聘用
1.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盟人社局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各旗县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盟卫生健康委、各旗县市人社局、卫生健康委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事业单位招聘审批表》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盟卫生健康委、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应事先报盟人社局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笔试结束后,将尽快进行面试工作,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四)有关信息在盟人事考试网站和健康兴安盟微信公众号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盟卫生健康委0482-8266808
扎旗卫生健康委
0482-6063012
前旗卫生健康委
0482-8399509
突泉卫生健康委
0482-5199915
乌兰浩特卫生健康委
0482-8299725
科右中旗卫生健康委
0482-4126705
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
0482-7122361
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核咨询请拨打岗位计划表后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482-3822308
监督举报电话:
盟卫生健康委
0482-8266704
扎旗卫生健康委
0482-6120909
前旗卫生健康委
0482-8399503
突泉卫生健康委
0482-5122881
乌兰浩特卫生健康委
0482-8299226
科右中旗卫生健康委
0482-4121077
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
13804797441
附件:1. 2022年兴安盟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 2022年突泉县医疗卫生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3. 2022年科右中旗医疗卫生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4. 2022年科右前旗医疗卫生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5. 2022年乌兰浩特市医疗卫生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6. 2022年阿尔山市医疗卫生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7. 2022年扎赉特旗医疗卫生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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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