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乌兰察布市教师招聘944人简章(4)
发布时间:2022-06-24 15:36:05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
七、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各旗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教师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对报考人员考核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审阅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聘用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旗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须按照《岗位需求表》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人员的聘用工作,聘用工作结束后,各地区须将聘用人员名单上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旗县市区招聘报考同一学科、同一层次招聘岗位人员调剂聘用工作。
1.各旗县市区聘用人员时,对报考同一学科、同一层次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由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2.对需要调剂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新排序,由拟聘用人员重新自主选择有空缺的学校。调剂过程中,对于同一岗位成绩并列的,须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加试以确定调剂选择顺序。
3.调剂人员必须在各旗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调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
4.公开招聘教师的聘用和调剂工作由各旗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
)文件执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准调动工作或参加其它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录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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